撰稿人:Lia / 責任編輯:Zaphyra
2024年3月21日,美國司法部(DOJ)聯合16個州及地區總檢察長,正式向新澤西州聯邦地方法院提起民事反壟斷訴訟,指控蘋果公司(Apple Inc.)非法壟斷智慧型手機市場。這項訴訟的法律基礎,是美國歷史最悠久、也最具影響力的反托拉斯法規—1890年的《謝爾曼法》(Sherman Act)。司法部的核心論點在於,蘋果並非僅僅透過提供卓越產品來獲得市場優勢,而是利用其對iPhone生態系統的絕對控制權,建立了一系列排他性的、反競爭的行為模式,從而壓制了競爭、扼殺了創新,並最終損害了消費者、開發者乃至整個市場的利益。這起訴訟不僅是拜登政府對大型科技公司加強監管的最新舉措,更被視為對蘋果數十年來精心構築的「圍牆花園」(Walled Garden)商業模式的一次根本性挑戰。這套模式以其高度整合的軟硬體、流暢的使用者體驗及嚴格的平台控制著稱,為蘋果帶來了巨大的商業成功,但同時也使其成為全球監管機構密切關注的對象。
訴狀長達88頁,詳細列舉了蘋果涉嫌反競爭行為的五大關鍵領域。首先,在「超級應用程式」(Super Apps)與雲端串流遊戲服務方面,司法部指控蘋果透過設置技術與商業障礙,阻礙了那些能提供多樣化功能、可能降低使用者對iPhone硬體依賴的應用程式的發展。其次,在即時通訊領域,蘋果刻意降低其iMessage服務與競爭對手平台(如Android)之間的互通性,透過製造所謂的「綠色氣泡」歧視,人為地製造社交隔閡,從而將使用者鎖定在其生態系統內。第三,在智慧手錶方面,蘋果將Apple Watch的功能與iPhone進行深度捆綁,使得消費者若想更換其他品牌的智慧型手機,就必須承擔放棄其智慧手錶高昂的沉沒成本。第四,在數位錢包領域,蘋果限制了第三方開發者使用iPhone內部的NFC晶片(近場通訊技術),確保只有Apple Pay能夠提供便捷的「點擊支付」功能,排擠了其他金融機構與支付服務的競爭。最後,訴狀也提及了對第三方配件與服務的限制。司法部認為,這一系列看似獨立的商業決策,共同構成了一套精心設計的策略—這不僅是一套商業策略,更是一種根植於其創始理念的產品哲學—其最終目的在於「獲取、維持或擴大其壟斷地位」。
面對指控,蘋果公司迅速做出強硬回應,稱該訴訟「在事實與法律上均存在錯誤」,並誓言將積極抗辯。蘋果的核心辯護理由在於,公司的所有設計與決策,其出發點都是為了保障使用者的安全性、隱私權以及提供無縫整合的優質體驗。他們認為,消費者之所以選擇蘋果產品,是因為其卓越的品質與創新的功能,而非被迫「鎖定」。蘋果主張,司法部的訴訟將威脅到蘋果之所以成為蘋果的核心價值,並將開創一個危險的先例,允許政府過度干預高科技產業的產品設計。法律專家指出,這場訴訟的關鍵爭點,將圍繞著「相關市場」的定義。司法部將市場定義為美國的「高性能智慧型手機市場」及更廣泛的「智慧型手機市場」,並指出蘋果在這兩個市場的佔有率分別超過70%和65%。然而,蘋果很可能會主張,其競爭舞台是全球市場,而在全球範圍內,其市佔率遠低於壟斷門檻,面臨著來自三星(Samsung)等安卓陣營對手的激烈競爭。這場預計將持續數年的法律鬥爭,其最終判決不僅會決定蘋果未來的營運模式,也將為數位時代的反壟斷法規如何適用於平台型經濟,樹立重要的里程碑。
全文
Lia. Independent Media 台北報導
在科技產業的發展史中,很少有企業能像蘋果公司一樣,將產品的控制權與使用者的忠誠度,提升到如此極致的高度。從硬體設計、操作系統到應用程式商店,蘋果打造了一個封閉但體驗流暢的生態系統,被外界形象地稱為「圍牆花園」。這座花園為蘋果帶來了巨額利潤與無數擁護者,但其高聳的圍牆,也引來了監管機構日益嚴厲的審視。2024年3月21日,美國司法部投下了一顆震撼彈,正式對蘋果公司提起全面的反壟斷訴訟,指控其非法利用在智慧型手機市場的壟斷地位,打壓競爭對手、限制消費者選擇,進而扼殺了科技創新的可能性。
這場訴訟的法律基石,是美國一個多世紀前制定的《謝爾MAN法》。該法案第二條規定,任何壟斷或試圖壟斷跨州或與外國的貿易或商業的行為,均屬非法。這部在19世紀末期被用來拆分標準石油(Standard Oil)與美國菸草公司(American Tobacco)等工業巨頭的古老法規,如今被用來對準矽谷最耀眼的明星之一。司法部部長梅里克·加蘭(Merrick Garland)在新聞發布會上措辭嚴厲地表示:「消費者不應該因為企業違反反壟斷法,而被迫支付更高的價格。如果任由其挑戰持續,蘋果只會進一步鞏固其智慧型手機的壟斷地位。」
根據反壟斷法的判例,要證明一家公司構成非法壟斷,控方通常需要完成三個步驟的論證:首先,界定一個「相關市場」;其次,證明被告在該市場內擁有「壟斷力量」;最後,也是最關鍵的一步,證明被告是透過反競爭的、非「憑藉優質產品」的手段,「蓄意地獲取或維持」其壟斷地位。司法部在這起訴訟中,正是沿著這一經典路徑,對蘋果的商業模式展開了系統性的解構與攻擊。
司法部的五路圍攻:解構蘋果的排他性策略
美國司法部的訴狀,並未將矛頭指向單一的商業行為,而是指控蘋果透過一套相互關聯的策略,系統性地削弱了跨平台的技術與服務,從而鞏固了其iPhone生態系統的護城河。這套被稱為「壓制與限制」的組合拳,主要體現在五個層面:
阻礙超級應用程式的興起:超級應用程式(Super Apps)是指那些集成了多種功能(如支付、社交、購物、服務)的應用程式。司法部認為,這類應用程式因其跨平台的特性,有潛力降低使用者對特定操作系統的依賴。若使用者能在任何手機上透過一款超級應用程式,無差別地獲得優質體驗,那麼iPhone獨有的軟硬體整合優勢就會被削弱。因此,訴狀指控蘋果透過其App Store的審核規則與技術限制,刻意阻礙了超級應用程式的發展,保護了其操作系統的壟斷地位。
壓制雲端串流遊戲服務:雲端串流服務讓使用者無需下載龐大的遊戲檔案,即可在手機上暢玩高品質的遊戲。這項技術同樣具有跨平台的潛力,可能顛覆以App Store為中心的遊戲分發模式。司法部指控,蘋果長期以來對微軟的Xbox Cloud Gaming、NVIDIA的GeForce NOW等雲端遊戲服務施加嚴格限制,不允許它們以單一應用程式的形式上架App Store,迫使它們轉向體驗較差的網頁版,從而保護了其App Store高達30%的佣金收入。
降低跨平台訊息傳遞的品質:廣為人知的「藍色氣泡」與「綠色氣泡」之爭,是司法部指控的核心例證之一。蘋果的iMessage服務僅限於蘋果裝置之間使用(藍色氣泡),而當iPhone使用者與Android使用者通訊時,訊息會降級為功能有限的SMS/MMS協議(綠色氣泡)。這不僅導致圖片和影片的傳輸品質下降,也缺少了已讀回執、打字中提示等現代通訊功能。司法部認為,這並非技術上的限制,而是蘋果為製造社交壓力、阻止使用者(特別是年輕族群)轉向Android平台的刻意設計。
削弱非蘋果智慧手錶的整合性:訴狀指出,Apple Watch作為市場上最受歡迎的智慧手錶,卻被設計為只能與iPhone配對使用。這意味著,一位購買了Apple Watch的消費者,未來若考慮更換為Android手機,將面臨讓其昂貴手錶功能盡失的困境。這種產品捆綁策略,極大地提高了使用者的「轉換成本」,使其被更深地鎖定在蘋果的生態系統內。
限制第三方數位錢包的功能:蘋果嚴格控制著iPhone內部的NFC晶片,該晶片是實現「點擊支付」(Tap-to-Pay)功能的關鍵硬體。除了自家的Apple Pay,蘋果不允許任何第三方的銀行應用程式或數位錢包直接調用NFC功能來提供類似的便捷支付體驗。司法部認為,這項限制扼殺了支付領域的競爭與創新,確保了Apple Pay在iOS平台上的獨尊地位。
蘋果的防線:「安全」與「體驗」的盾牌
面對司法部的全面指控,蘋果公司擺出了堅決捍衛其商業模式的姿態。其辯護的核心論點,可以歸結為兩個關鍵詞:安全與體驗。蘋果主張,其對生態系統的嚴格控制,並非為了打壓競爭,而是為了保護使用者免受惡意軟體、詐騙和隱私洩露的威脅。一個開放的系統,必然會帶來更多的安全風險,而「圍牆花園」正是保護使用者的必要屏障。
此外,蘋果認為,軟硬體的深度整合,是提供無縫、流暢且直觀使用者體驗的基礎。從iMessage的順暢溝通,到Apple Watch與iPhone的無間協作,再到Apple Pay的便捷支付,這些都是消費者之所以選擇並忠於蘋果品牌的原因。蘋果將司法部的指控,描繪成一種試圖犧牲產品質量、強迫其為競爭對手的產品進行「優化」的無理要求。蘋果公司在聲明中警告,一旦訴訟成功,將「開創一個危險的先例,使政府有權在人們的技術設計中扮演粗暴的角色」。
在法律層面上,蘋果最可能的反擊策略,是挑戰司法部對「相關市場」的定義。司法部將焦點集中在美國市場,尤其是一個被其定義為「高性能智慧型手機」的細分市場,蘋果在此領域佔據絕對主導。然而,蘋果將極力主張,智慧型手機的競爭是全球性的,其在全球市場的佔有率不足20%,遠未達到壟斷的程度。在這個更廣闊的舞台上,蘋果面臨著來自三星、Google以及眾多中國品牌的激烈競爭。這一論點在過去的訴訟中曾被證明有效,例如在2020年與遊戲開發商Epic Games的訴訟中,法院雖然認定蘋果的部分行為存在反競爭嫌疑,但並未裁定其在遊戲交易市場構成壟斷。
歷史的迴響與未來的變局
這起訴訟,讓人們不禁回想起二十多年前另一場劃時代的反壟斷大戰:美國政府訴微軟案。在1998年,司法部指控微軟利用其在PC操作系統Windows的壟斷地位,非法捆綁其Internet Explorer瀏覽器,以打擊競爭對手Netscape Navigator。那場訴訟最終以微軟敗訴、被迫接受嚴格的行為約束而告終。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茲(Bill Gates)多年後承認,這場曠日持久的官司,極大地分散了公司的精力,使其錯失了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先機。
如今,蘋果似乎正站在微軟當年的位置上。無論訴訟最終結果如何,都將是一場耗時數年的漫長鬥爭,不僅會耗費公司數百萬甚至數千萬美元的法律費用,更會牽扯高層管理人員大量的時間與精力,甚至可能影響其產品的創新步伐。
與此同時,全球範圍內對大型科技公司的監管壓力也在同步升級。歐盟的《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 DMA)已經生效,該法案將蘋果等公司指定為「守門人」(Gatekeeper),並強制其開放平台,例如允許在歐洲地區出現第三方應用程式商店、開放NFC支付功能等。司法部的訴訟,可以被視為美國與全球這股監管浪潮的同頻共振。
如果司法部最終獲勝,蘋果可能面臨多種形式的判決,從禁止特定的反競爭行為,到強制要求其開放iOS系統的關鍵接口,以確保與第三方應用程式、配件和服務的互通性。這將從根本上改變iPhone的使用體驗,可能會讓使用者擁有更多選擇,但也可能如蘋果所言,會犧牲掉一部分安全性與流暢性。對於消費者而言,一個更開放的蘋果生態系統,或許意味著更低的價格、更多的創新產品;但對於蘋果而言,這無疑是對其賴以成功的根基的一次重大挑戰。這場訴訟的最終裁決,不僅將重塑蘋果的未來,也將為整個數位時代的競爭規則,劃下新的定義。
資料來源
U.S. Department of Justice: Justice Department Sues Apple for Monopolizing Smartphone Markets
https://www.justice.gov/opa/pr/justice-department-sues-apple-monopolizing-smartphone-markets
The Verge: US v. Apple: everything you need to know about the blockbuster antitrust lawsuit
https://www.theverge.com/24107228/us-apple-antitrust-lawsuit-doj-explained
Reuters: US sues Apple in landmark antitrust case, claims it monopolized smartphone market
https://www.reuters.com/technology/us-justice-department-sues-apple-antitrust-wsj-2024-03-21/
Apple Newsroom: Apple’s statement on the U.S. Department of Justice lawsuit
https://www.apple.com/newsroom/2024/03/apples-statement-on-the-us-department-of-justice-lawsuit/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U.S. Sues Apple, Alleging Illegal Smartphone Monopoly
https://www.wsj.com/tech/u-s-sues-apple-alleging-illegal-smartphone-monopoly-4c74f51d
Bloomberg: US Sues Apple in Antitrust Case That Threatens Business Model
https://www.bloomberg.com/news/articles/2024-03-21/us-sues-apple-in-antitrust-case-that-threatens-business-model
European Commission: Digital Markets Act: Commission designates six gatekeepers
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IP_23_4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