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的迷宮:加州三十年「攻擊性武器」管制與產業的規避之道

圍繞法律定義與機械設計的持續性較量

· 權力結構-美國

撰稿人:Lia / 責任編輯:Zaphyra

2019年4月27日,加州聖地牙哥近郊一座猶太教堂的安息日禮拜,被一陣急促的槍聲所打斷。一名槍手手持AR-15型步槍發動攻擊,造成一人死亡、數人受傷。這起悲劇事件的核心,存在一個令人不安的悖論:儘管加州擁有全美國最嚴格的「攻擊性武器」(Assault Weapons)管制法律體系,且相關禁令已實施超過三十年,但根據執法官員的調查,槍手所使用的武器,在該州竟是完全合法的。此一事實,暴露出加州槍枝管制政策在立法意圖與產業現實之間存在的巨大鴻溝。過去數十年,加州議會與槍枝製造商之間,上演了一場持續的「貓鼠追逐」,立法者不斷收緊法律定義,而製造商則透過精巧的機械設計修改,在法律的框架內,持續銷售功能上幾乎無異的武器。

這場法律與工程的較量,始於1989年的史塔克頓(Stockton)校園槍擊案。該案促使加州通過了全國首個攻擊性武器管制法案《羅伯蒂-羅斯攻擊性武器管制法》。然而,該法案的初始版本,採取的是「按名單禁止」的模式,即明確列出如柯特(Colt)AR-15等特定槍枝的型號。製造商對此的應對方式極為簡單:他們對槍枝進行微小的外觀修改,並以一個全新的型號名稱,如「柯特運動者」(Colt Sporter),重新上市銷售。為應對此一漏洞,加州議會在1999年修正法案,轉而採取「特徵定義」的模式,禁止任何具備「可拆卸彈匣」,且同時擁有如手槍式握把、閃光抑制器等特定軍用風格特徵的半自動步槍。

然而,這條法律留下了一個關鍵的豁免條款:配備「固定彈匣」的步槍,將不受此限。這再次為製造商提供了規避的空間。當時法律對「固定彈匣」的定義,是「無法在沒有工具的情況下移除」。製造商很快意識到,「工具」的定義可以非常寬泛,甚至可以是一枚子彈的尖端。因此,「彈匣按鈕」(Bullet Button)應運而生。這種設計需要使用者以一個尖銳工具(如子彈尖)才能卸下彈匣,從而巧妙地滿足了法律對「固定彈匣」的要求,但實際上,它依然能實現相對快速的彈匣更換。在2015年聖伯納迪諾(San Bernardino)槍擊案發生後,立法者再次行動,關閉了「彈匣按鈕」的漏洞,將「固定彈匣」重新定義為「必須在槍枝機匣分解(disassembly of the firearm action)後才能移除」。而製造商的最新回應,則是諸如「Juggernaut Tactical Hellfighter」這類的改裝套件,它讓使用者只需稍微「扳開」槍枝的上下機匣,即可卸下彈匣。此舉,在法律解釋上,竟也符合「分解槍枝機匣」的定義。這場長達三十年的立法循環,最終形成了一個複雜而充滿爭議的管制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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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 Independent Media 台北報導

2019年4月27日,加州聖地牙哥近郊的波威市(Poway),一座猶太教堂內的安息日禮拜被槍聲撕裂。一名19歲的槍手持AR-15型半自動步槍闖入,向人群開火,造成一名女性死亡,另有三人受傷。在全美槍枝暴力頻發的背景下,這起充滿仇恨動機的攻擊事件,再次震動了公眾的神經。然而,當調查的細節逐漸浮現時,一個更深層次的制度性問題也隨之暴露:根據熟悉調查的執法官員透露,儘管加州擁有全美國最嚴格的「攻擊性武器」(Assault Weapons)管制法案,但兇嫌使用的那把步槍,在該州是透過合法途徑購得的。

這並非一個孤立的怪誕現象,而是加州過去三十年來,在槍枝管制立法上,一場曠日持久且充滿挫敗感的循環之縮影。每一次,當立法者試圖以更嚴格的法律條文,來限制他們眼中最具殺傷力的武器時,槍枝製造商總能以精巧的工程設計修改作為回應,創造出功能上幾乎無異,但在法律定義上卻完全合規的替代品。這是一場圍繞著法律詞彙的精確定義與機械結構的細微調整之間,永無休止的較量。

第一輪交鋒:從「按名單禁止」到「更名上市」

這場立法的迷宮,可以追溯至1989年1月發生在加州史塔克頓市(Stockton)的克里夫蘭小學校園槍擊案。一名槍手手持AK-47自動步槍,在校園內射殺了五名兒童,並擊傷了三十二人。這起慘案引發了巨大的公眾憤怒,並直接催生了加州,乃至全美國第一個攻擊性武器管制法案—《羅伯蒂-羅斯攻擊性武器管制法》(Roberti-Roos Assault Weapons Control Act of 1989)。

然而,這部具有開創性的法律,其設計本身存在一個根本性的缺陷:它採取的是「按型號列舉」的禁止方式。法案的附件中,明確列出了一系列被禁槍枝的品牌與型號,例如著名的柯特(Colt)AR-15、AK-47系列等。立法者的意圖,是將這些具有軍用背景、高殺傷力的武器逐出民用市場。

槍枝製造商的回應,則是在法律文本的細微之處,找到繼續銷售的空間。他們的做法簡單而有效:將被禁名單上的槍枝,進行一些無關痛癢的微小修改,然後為其賦予一個全新的產品名稱。例如,被禁止的「柯特AR-15」,經過些許改造後,以「柯特運動者」(Colt Sporter)的新身份,重新合法地出現在加州的槍店貨架上。從法律條文上看,它並不在被禁止的名單之列。

第二輪交鋒:從「特徵定義」到「彈匣按鈕」的誕生

意識到「按名單禁止」的模式極易被規避後,加州議會在1999年對法案進行了關鍵性的修正。新的立法思路,從禁止「特定型號」,轉向禁止具備「特定攻擊性特徵組合」的槍枝。

根據新法案,任何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半自動、中央底火步槍,均被定義為攻擊性武器並予以禁止:

具備「可拆卸彈匣」(detachable magazine)的能力。

同時擁有以下至少一項特徵:手槍式握把(pistol grip)、前置握把(forward pistol grip)、拇指孔槍托(thumbhole stock)、摺疊或伸縮槍托(folding or telescoping stock)、榴彈發射器(grenade launcher)或閃光抑制器(flash suppressor)。

立法者的邏輯是,這些特徵(特別是手槍式握把與可拆卸彈匣的組合)使得射手能夠更穩定地持槍、進行快速射擊,並能迅速更換彈匣以維持火力,這些都是大規模槍擊事件中常見的武器配置。

然而,這一次,法律再次留下了一個至關重要的豁免條款:如果一把步槍配備的是「固定彈匣」(fixed magazine),那麼即使它擁有上述所有攻擊性特徵,也不會被歸類為攻擊性武器。槍枝產業迅速抓住了這個突破口。問題的核心,變成了如何定義「固定彈匣」。

當時的加州刑法典規定,「固定彈匣」指的是「一個無法在沒有工具的情況下從槍枝上移除的彈匣」。製造商們憑藉其對法律條文的精細解讀,意識到「工具」一詞的定義,可以非常寬泛。於是,「彈匣按鈕」(Bullet Button)應運而生。這是一種巧妙的設計,它將傳統的彈匣釋放鈕,替換為一個需要使用尖銳物體(例如一枚子彈的尖端)才能按壓的凹陷式按鈕。從法律上講,由於你需要借助「工具」(子彈尖)才能卸下彈匣,因此配備這種裝置的步槍,其彈匣被視為「固定的」。

這一發明,使得AR-15型步槍得以保留其所有軍用風格的外觀特徵(如手槍式握把、伸縮槍托等),同時又能透過「彈匣按鈕」,實現雖略有不便、但依然相當快速的彈匣更換。在長達約十年的時間裡,「彈匣按鈕」步槍在加州完全合法,成為槍枝愛好者在嚴格法律下,所能獲得的最接近標準版AR-15的選擇。

第三輪交鋒:從「聖伯納迪諾」到「分解機匣」的新定義

「彈匣按鈕」的法律灰色地帶,最終在2015年12月2日的鮮血中被終結。當天,兩名槍手闖入加州聖伯納迪諾市(San Bernardino)的一場節日派對,開槍掃射,造成14人死亡,22人重傷。調查顯示,他們使用的AR-15型步槍,正是在加州合法購買的「彈匣按鈕」版本,隨後被他們非法改裝,恢復了標準的彈匣釋放功能。

這起事件,震驚了加州政壇,並促使一位名叫史蒂夫・格雷澤(Steve Glazer)的州參議員下定決心,要徹底關閉這個被他稱為「彈匣按鈕漏洞」的法律後門。2016年,加州議會通過了新的法案。這一次,立法者直擊要害,對「固定彈匣」的定義,進行了根本性的修改。

根據新法律,所謂「固定彈匣」,是指「一個在沒有將槍枝的機匣(firearm action)分解的情況下,便無法移除的彈匣」。這一條文,旨在確保彈匣的更換,必須是一個緩慢而複雜的過程,從而降低大規模槍擊事件中的火力持續性。至此,「彈匣按鈕」步槍被正式宣佈為非法。

最終的循環:從「地獄鬥士」到功能無異的現實

然而,正如歷史一再重演,法律的圍堵,再次催生了工程上的創新。面對「必須分解機匣」的新規,槍枝配件製造商們,推出了最新的合規解決方案,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名為「Juggernaut Tactical Hellfighter」的改裝套件。

這套裝置的原理,是將彈匣釋放機制與槍枝的上下機匣鎖定銷(takedown pin)連動。在安裝了此套件的步槍上,當上下機匣完全閉合時,彈匣釋放鈕是被鎖死的。使用者必須先按壓一個特製的後部鎖定銷,使上下機匣稍微分離,形成一道微小的縫隙—在槍枝術語中,這個動作被稱為「破解機匣」(cracking open the action)—此時,彈匣釋放鈕才會解鎖,允許使用者更換彈匣。更換完畢後,只需將上下機匣重新壓合即可。

槍枝經銷商們主張,這個「破解機匣」的動作,在法律的解釋上,已經構成了「槍枝機匣的分解」。因此,配備此類裝置的AR-15型步槍,再次合法地繞過了加州最新的攻擊性武器定義。

於是,我們看到了一個歷時三十年的完整循環。立法者始於禁止一把形如經典柯特AR-15的步槍;在經歷了多輪禁令與反制後,2019年的今天,加州槍店貨架上合法銷售的「加州合規版」(California Compliant)AR-15,其外觀和功能,與三十年前被禁的始祖,幾乎沒有本質區別。

正如一位槍枝經銷商所言:「任何一個玩槍的人都會告訴你,所謂的『加州合規版』AR-15,打起來和普通AR-15沒什麼兩樣,子彈飛得一樣快。」槍枝製造商的行業組織「全國射擊運動基金會」(National Shooting Sports Foundation)的發言人也辯稱,加州的禁令「完全基於對武器功能或操作沒有任何影響的外觀特徵」。這場立法的迷宮,最終似乎只留下了一套日益複雜的法律條文,以及一個從未被真正解決的公共安全問題。

資料來源:

Los Angeles Times: The AR-15 was the weapon used in the Poway synagogue shooting. How is it legal in California?
https://www.latimes.com/local/lanow/la-me-poway-synagogue-shooting-gun-ar-15-20190428-story.html

The Associated Press: Gun used in synagogue shooting was bought legally
https://apnews.com/article/a1d0f8d95e0c4583b4b8c9d2f6b8c7e1

The San Diego Union-Tribune: How the Poway synagogue suspect obtained his rifle, and what it means for gun laws
https://www.sandiegouniontribune.com/news/public-safety/story/2019-04-30/poway-synagogue-shooting-gun-laws-ar-15-california-ban-background-checks

The Trace: How California’s Assault Weapons Ban Has Been Watered Down By the Gun Industry
https://www.thetrace.org/2019/05/california-assault-weapon-ban-ar-15-rifles/

NPR: Despite Strict Laws, California Is Awash In Military-Style Rifles
https://www.npr.org/2019/05/01/719213507/despite-strict-laws-california-is-awash-in-military-style-rifles

The Sacramento Bee: After Poway synagogue shooting, can California do more to regulate guns?
https://www.sacbee.com/news/politics-government/capitol-alert/article229813134.html

CalMatters: A deadly mass shooting with a legal gun: California’s assault weapon problem
https://calmatters.org/politics/2019/04/california-gun-laws-assault-weapon-poway-synagog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