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人: Lia / 責任編輯: Zaphyra
上映日期: 1994年10月14日, 美國, A Band Apart, Jersey Films, 昆汀·塔倫提諾 (Quentin Tarantino)
簡述:
黑色的幕布拉開,沒有序曲,只有一聲突兀的槍響和隨之而來的靜默。這不是一個故事,而是無數故事的碎片,被隨意地拋擲在時間的賭桌上,任由它們碰撞、碎裂、而後以一種奇異的邏輯重新黏合。在這裡,時間不是一條潺潺向前的河流,而是一個不斷跳針的黑膠唱盤,反覆播放著殺戮前關於漢堡的閒談、死亡前關於舞步的記憶,以及頓悟前關於聖經的胡言亂語。殺手們談論哲學,黑幫情婦渴望一次浪漫的晚餐,過氣的拳擊手為了父親留下的一支金錶,不惜重返地獄。每一個角色,都是一顆圍繞著虛無旋轉的行星,他們的軌道因一次偶然的交會而徹底改變。沒有英雄,亦沒有絕對的惡棍,只有在洛杉磯那過於刺眼的陽光下,一群迷失的、喋喋不休的靈魂,試圖在血漿與奶昔之間,為自己荒唐的存在,尋找一個得以安放的註腳。這是一首獻給偶然性的頌歌,一場關於廉價小說美學的暴力芭蕾。
咖啡館裡的空氣是甜的,混雜著糖漿與咖啡豆的香氣。晨光懶洋洋地灑在廉價的餐桌上,將灰塵照得纖毫畢現。時間,在這裡似乎是凝固的。一對鴛鴦盜匪,「南瓜」與「小兔子」,他們用愛人的絮語,策劃著一場庸俗的搶劫。他們的對話,輕飄得像窗外的流雲,關於風險,關於退路,關於金盆洗手後那不切實際的未來。然後,一個吻,一句「我愛妳」,世界顛倒了過來。桌子被掀翻,手槍上了膛,甜膩的空氣瞬間被金屬的冰冷與恐懼的腥味所取代。
「所有人都不准動!這是一場搶案!」
那聲音尖銳,帶著一絲歇斯底里的亢奮。一切都失控了,或者說,一切才正要開始。影像在這裡,戛然而止。像一個狡猾的說書人,在最緊要的關頭,壓下了唱盤的指針,讓我們墜入一片意味深長的寂靜。
這不是一個關於搶案的故事。這是一個關於「間隙」的故事。在子彈出膛與擊中目標之間的間隙;在下達指令與執行殺戮之間的間隙;在一次心跳與下一次心跳之間的間隙。昆汀·塔倫提諾將時間徹底打碎,然後邀請我們,像一群耐心的拾荒者,在這些碎片的廢墟裡,自行拼湊出故事的全貌,或者說,是故事的幻象。
於是,光影流轉,我們坐進了一輛雪佛蘭。車內,是兩個穿著黑色西裝的男人,文森·維加與朱斯·溫菲爾德。他們不是警察,不是商人,他們是收割者。是黑幫老大馬沙·瓦勒斯意志的延伸,是行走在洛杉磯陽光下的兩把上了膛的槍。然而,他們此刻談論的,卻與死亡無關。他們在談論阿姆斯特丹,談論那裡的大麻法律,談論一家電影院可以合法地販賣啤酒。他們在爭論,給一個女人做腳底按摩,究竟算不算某種程度上的出軌。他們在解構法國的麥當勞,如何將一個四分之一磅重的牛肉漢堡,在地化地命名為「皇家起司漢堡」。
這些對話,如此的日常,如此的……無關緊要。它們像一層溫暖的絨布,包裹著他們即將執行的,那件冰冷而殘酷的任務。Lia總是在想,這或許才是暴力的本質。它並非總是以青面獠牙的面目出現。更多的時候,它隱藏在最庸常的細節之下。它可以是一場關於漢堡的輕鬆閒聊,而閒聊的終點,是一間公寓的門。門後,是幾個年輕人顫抖的呼吸,和死亡的氣息。
他們取回了一個黑色的手提箱。當箱子被打開時,沒有人看清裡面究竟是什麼。只有一束金色的光,從縫隙中透出,映照在文森那張寫滿了疲憊與虛無的臉上。那光芒,溫暖,神秘,帶著一種近乎神聖的誘惑力。它不屬於這個世界。它是一個麥高芬,一個慾望的黑洞,所有的人性—貪婪、恐懼、忠誠、背叛—都被它毫不留情地吸了進去。它不需要被解釋,它只需要被相信。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一個寓言:生命中最致命的那些東西,往往沒有具體的形狀。
那個手提箱,就像潘朵拉的盒子。而他們,就是護送著災難的使者。
朱斯的表演,是一場佈道。在殺戮之前,他會背誦一段《聖經》的經文,以西結書二十五章十七節。那段經文,從他口中說出,帶著一種奇異的節奏感,像一首來自地獄的聖歌。「正義之人的道路,被暴虐之惡人的自私與暴政所包圍……」他的聲音低沉而洪亮,迴盪在小小的公寓裡,每一個字,都像一顆釘子,釘進了那些年輕人早已崩潰的靈魂。
但那一刻,他真的是在替天行道嗎?或者,他只是在為自己的暴力,尋找一個足夠宏大的、足以讓自己心安理得的藉口?他將自己,定位成那個「牧羊人」,引領正義,懲戒邪惡。這是一個殺手,為自己精心編織的,關於「意義」的幻覺。
直到那一天,幻覺破滅了。
當一個倖存者,從浴室裡衝出,嘶吼著,將左輪手槍裡的子彈,盡數傾瀉在他們身上時……奇蹟發生了。牆壁上,佈滿了彈孔。而他們,文森與朱斯,毫髮無傷。
文森將其歸結為「幸運」,一種微乎其微的隨機事件。他的世界裡,沒有上帝,只有機率。他是一個徹底的虛無主義者,用海洛因的迷霧,將自己與任何關於形而上的思考,隔絕開來。
但朱斯,他被擊中了。不是被子彈,而是被那不可能發生的「可能性」本身。他稱之為「神的介入」。那一刻,他感受到了某種超越性的力量,以一種粗暴的、不容置喙的方式,介入了他那原本清晰的、只有殺戮與服從的邏輯模式。上帝,不再是他在行刑前,口中那段空洞的台詞。上帝,成了一股讓他感到敬畏、讓他不得不重新審視自己雙手所沾滿的鮮血的,真實的力量。
這是一次頓悟。一次發生在血泊與槍火中的,關於信仰的顯現。
那個夜晚,文森的任務,是陪伴老大的女人,蜜亞·瓦勒斯。
這是一場危險的遊戲。一場行走在剃刀邊緣的約會。馬沙·瓦勒斯的嫉妒,是這座城市裡,一個公開的傳說。任何觸碰到他所有物的男人,都會從這個世界上,以一種非常慘烈的方式,消失。
他們去了「傑克兔子瘦身餐廳」。一個懷舊主題的聖殿,所有的服務生,都打扮成五十年代的好萊塢偶像。空氣中,流動著貓王的歌聲,瑪麗蓮·夢露的微笑,詹姆斯·狄恩的憂鬱。時間,在這裡成了一個巨大的奇觀,被瞻仰,被模仿,被消費。
蜜亞,她就像這個地方的化身。美麗,危險,帶著一種刻意的、表演性質的頹廢。她點了一杯五美元的奶昔,她赤著腳,在舞池中央,與文森跳起了一段扭扭舞。她的眼神,充滿了挑逗與試探。她在測試他,測試這個世界的邊界。
那段舞蹈,是整部電影中,最溫柔,也最緊張的一段樂章。沒有對白,只有肢體。在搖擺的音樂中,兩個孤獨的靈魂,達成了一種短暫的、心照不宣的和解。他們都在扮演一個角色,殺手與大哥的女人。但在此刻,在那幾分鐘的旋轉與凝視中,他們卸下了面具,暴露出內心深處,那一點點渴望被理解、渴望逃離的脆弱。
然而,溫柔是短暫的。
當他們回到蜜亞的豪宅,當文森在洗手間裡,對著鏡子,反覆說服自己「只是護送她回家,握個手,然後離開」時,悲劇,或者說鬧劇,發生了。
蜜亞,誤吸了文森口袋裡,那包純度過高的海洛因。
她倒在地上,口吐白沫,呼吸停止。
那一刻,文森的世界,徹底崩塌了。他臉上的那份從容與酷,被一種原始的、巨大的恐懼所取代。這不再是電影,不再是遊戲。這是真實的死亡,是會讓他被馬沙·瓦勒斯,用噴燈活活燒死的,那種真實。
接下來的場景,是一場與死神賽跑的黑色喜劇。他載著一個瀕死的女人,在洛杉磯的夜色中瘋狂飆車,衝進了毒販的家。那支巨大的,裝滿了腎上腺素的針筒,成了唯一的救贖。
毒販在蜜亞的胸口,用紅色的馬克筆,畫下了一個靶心。
文森猶豫著,咆哮著,最終,像執行一次神風式的自殺攻擊,將那根針,奮力地,扎進了她的心臟。
她猛地驚醒,像一個被重新啟動的機器。
那一針,像一次殘酷的洗禮。它不僅僅是生理上的拯救,更是一次精神上的,強行的「喚醒」。它將他們從那種麻木的、表演性的生存狀態中,狠狠地拽了出來,逼迫他們,去面對生命最赤裸、最脆弱的真相。
當他們沉默地回到家門口,蜜亞輕聲地講了一個關於飛行員的冷笑話,然後,他們約定,對這個夜晚所發生的一切,永遠保密。
有些秘密,比子彈,更能殺人。
布奇·庫立吉的故事,是另一條時間線上的逃亡。
他是一個過氣的拳擊手,收了馬沙·瓦勒斯的錢,去打一場假拳。
但他沒有。
在最後一刻,他那點可憐的、屬於運動員的尊嚴,被喚醒了。他不僅贏了比賽,還失手打死了對手。
他拿著錢,帶著他的法國女友,開始了一場亡命天涯。
一切,本來都計畫好了。
直到他發現,女友在慌亂中,忘記了他最重要的東西——一支祖傳三代的金錶。
那不是一支普通的手錶。
它承載了一個家族的歷史,一段關於戰爭、囚禁與生存的,荒誕而悲壯的記憶。他的曾祖父,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戰場上,戴著它。他的祖父,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將它藏在自己的直腸裡,躲過了五年的戰俘營生涯。他的父親,在越南的戰俘營裡,重複了同樣的壯舉。
這支錶,沾滿了糞便與榮光,是男性尊嚴與家族傳承的,一個極其詭異的聖物。
為了它,布奇必須回去。
他知道,回去,就意味著死亡。馬沙·瓦勒斯的人,一定在他的公寓裡,等著他。
但他還是回去了。
當他潛入自己的公寓,小心翼翼地,從床頭櫃上,拿起那支錶時,他以為自己成功了。
然後,他聽見了廁所沖水的聲音。
文森·維加,穿著一件可笑的T恤,從廁所裡走了出來。
時間,在這裡,再次展現了它那殘酷的幽默感。
如果文森沒有選擇在這個時候上廁所,如果布奇再晚一分鐘,或者早一分鐘……
但沒有如果。
命運的齒輪,在此刻,發出了咬合的、清脆的聲響。
槍聲響起。
文森·維嘉,那個在阿姆斯特丹談論著漢堡,在舞池裡跳著扭扭舞,那個不久前還在鏡子前自我催眠的殺手,就這樣,以一種極其潦草、極其不體面的方式,死在了自家老大,正在追殺的那個男人的槍下。
他的死亡,輕得像一個笑話。
然而,布奇的劫難,還沒有結束。
在一個紅綠燈前,他遇見了馬沙·瓦勒斯。
追逐,槍戰,扭打……最終,他們兩個人,都跌進了一家當舖。
一個地獄的入口。
當舖的地下室,是一個比死亡,更可怕的地方。
在那裡,所有的社會秩序,所有的道德法則,都不復存在。只剩下最原始的,權力與凌虐。
馬沙·瓦勒斯,這個城市裡,令人聞風喪膽的黑幫帝王,此刻,像一頭待宰的牲畜,被堵住了嘴,捆綁著,等待著被侵犯。
布奇,他本可以逃走。
他已經拿到了自由的鑰匙。
但他停住了。
他聽見了地下室傳來的,馬沙的慘叫聲。
在那個瞬間,他做出了一個選擇。一個連他自己,都無法解釋的選擇。
他拿起了一把日本武士刀。
然後,他走了下去。
他救了他的敵人。
這不是出於同情,也不是出於正義。這是一種更古老的,更野蠻的法則。一種存在於罪犯與戰士之間的,奇怪的榮譽感。你可以殺死我,我也可以殺死你。但我們之間,有著一條看不見的底線。而那兩個變態的當舖老闆,他們跨越了那條線。
當布奇,揮舞著武士刀,像一個沉默的古代武士,執行了那場血腥的復仇時,他與馬沙之間,達成了一種新的平衡。
「我們之間,扯平了。」馬沙說。
條件是,布奇必須永遠地,離開這座城市。
布奇騎上了一輛名為「葛蕾絲」的哈雷機車,載著他的女友,駛向了未知的遠方。
他自由了。
以一種他從未想像過的方式。
故事的圓環,最終,要回到它的起點。
回到那輛濺滿了腦漿與血污的雪佛蘭。
回到那個關於「神的介入」的,神學爭論。
朱斯決定,他要金盆洗手。他要告別這種殺戮的生活,從此,「行走於大地之上」。
文森對此,嗤之以鼻。
他們開著車,前往拜訪一個名叫吉米的朋友,需要一個地方,來清理這輛「謀殺現場」。
然後,「豺狼先生」登場了。
他是一個解決問題的專家。穿著體面的晚禮服,喝著加了很多奶油和糖的咖啡。他冷靜,高效,專業。
在他的調度下,一場血腥的謀殺案善後工作,變成了一次條理清晰的,家政清潔。
他們脫下沾滿血跡的西裝,換上了吉米的可笑的T恤和短褲,像兩個剛參加完沙灘派對的遊客。
罪惡,在這裡,被徹底地,去神聖化了。
它不再是靈魂的拷問,而是一個技術性的,需要被解決的「麻煩」。
洗車,換衣服,處理屍體。
一切,都顯得如此的……平庸。
當他們,穿著那身滑稽的衣服,走進那家瀰漫著糖漿氣味的咖啡館時,時間的圓環,閉合了。
「南瓜」與「小兔子」的搶案,正在進行中。
文森去了洗手間。
而朱斯,那個剛剛經歷了神蹟,決心要成為「牧羊人」的朱斯,他正面對著他信仰的第一場考驗。
他交出了自己的錢包,卻拒絕交出那個裝載著金色光芒的,神秘的手提箱。
那是他老闆的「靈魂」,而他,是守護者。
他與「南瓜」之間,展開了一場奇異的對話。
那不是談判,更像是一場佈道。
他再一次,背誦了以西結書二十五章十七節。
但這一次,意義,完全不同了。
「我以前從沒想過這段話的涵義,我只是覺得,說些冷血的話,來嚇唬那些混蛋,是件很酷的事。」
他說。
「但今早看到神蹟之後,我開始思考。也許,它的意思是,你是惡人,而我是義人。而這把槍,是守護我在正義之谷中,不受邪惡侵害的牧羊人。或者,它的意思是,你,是那個義人,而我,是牧羊人。我正在很努力地,試著成為那個牧羊人。」
他放下了槍。
他用一種疲憊而溫柔的眼神,看著眼前這個嚇得瑟瑟發抖的,三流搶匪。
他給了他錢包裡所有的錢,然後,放他走了。
這不是寬恕。這是一種交易。
朱斯用一千五百美元,買下了「南瓜」的生命。
同時,也買下了自己的,救贖。
文森從洗手間裡出來,對這一切,感到不可思議。
他依然活在那個只有槍與服從的世界裡。
他無法理解朱斯的轉變。
他們拿著手提箱,走出了咖啡館。
走向了各自截然不同的,早已被注定了的結局。
文森,將會在不久之後,死在布奇的廁所裡。
而朱斯,他將帶著他那份搖搖欲墜的信仰,繼續行走於大地之上。
影像結束。
黑色的螢幕上,只留下那段關於「低俗小說/Pulp Fiction」的字典定義。
一種用廉價紙張印刷的,充滿了聳動情節的,大眾讀物。
這就是全部了。
沒有答案,只有一個個被拋出的問題。
命運,究竟是神意的安排,還是一連串毫無意義的偶然?
救贖,是來自上帝的恩典,還是來自個體,在深淵邊緣,那一次艱難的,轉身的選擇?
昆汀·塔倫提諾沒有告訴我們。
他只是將這些碎片,這些充滿了暴力、幽默與哲思的對話,像爵士樂一樣,即興地,拋灑在我們面前。
他讓我們看見,生命,本身就是一部結構混亂、情節荒誕的低俗小說。
而我們每一個人,都在其中,扮演著一個喋喋不休的,隨時可能,因為一次錯誤的轉身,或一次偶然的相遇,而提前退場的,小角色。
在故事與故事的間隙裡,我們跳舞,我們閒聊,我們吃著皇家起司漢堡。
然後等待,下一次,那聲不知從何而來的
槍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