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評論>四海好傢伙/GoodFellas

惡,就隱藏在家庭的溫情脈脈之下,隱藏在一幅拙劣風景畫的讚美之中。

· 感性推薦-電影-巨幕流螢

撰稿人: Lia / 責任編輯: Zaphyra

上映日期: 1990年9月19日, 美國, Warner Bros., Martin Scorsese

簡述:

有一種記憶,它不以時間為序,而是以感官的強度為刻度。它的氣味,是半乾的血腥混雜著昂貴的古龍水;它的聲音,是破裂的酒杯、低沉的笑語與遠處傳來的警笛;它的色澤,是浸透了黑夜的勃根地紅。馬丁·史柯西斯的鏡頭,不是在記錄一個故事,而是在進行一場靈魂的招魂儀式。他將我們拉進了亨利·希爾的回憶,那段從街角仰望到親手埋葬的,關於慾望、忠誠與背叛的漫長告解。這不是一首黑幫的史詩,而是一支從天堂一路奔向地獄的搖滾樂。它讓我們看見,當一個人將靈魂抵押給那份名為「歸屬感」的浮華時,他所得到的,是整個世界;而他最終失去的,也恰恰是這整個世界。這是一場關於「活著」的盛大幻覺,一場關於如何從「無名小卒」變成「自己人」,最終卻又淪為一個比「無名小卒」更加不堪的,活著的幽靈的輓歌。

有一種渴望,比飢餓更原始,比愛情更黏稠。

它根植於一個男孩的瞳孔深處,當他從臥室的窗簾縫隙中,窺看著街對面那個截然不同的宇宙時。

那個宇宙,不屬於朝九晚五的庸碌,不屬於餐桌上父親沉默的嘆息。那個宇宙裡,男人的皮鞋,總是擦得像黑曜石一樣亮。他們的笑聲,洪亮而無所顧忌。他們從不排隊,從不等待。世界,像一條溫馴的狗,在他們腳邊搖尾乞憐。

「我從有記憶以來,就一直想當個黑幫。」

(As far back as I can remember, I always wanted to be a gangster.)

亨利·希爾的聲音,從影像的深處傳來。
沒有一絲悔意,只有一種近乎童稚的、對於往昔榮光的純粹迷戀。
那不是一句台詞,那是一句誓言。
是一個靈魂,在一切開始之前,就為自己選定的宿命。

那份渴望的本質,究竟是什麼?是金錢嗎?是權力嗎?

不,或許比那些更深層。

那是一種對「存在感」的極致追求。

在一個將人化約為數字與標籤的龐大社會裡,他們選擇了另一套法則。一套以暴力為後盾,以忠誠為貨幣,以義氣為外袍的地下秩序。在這個秩序裡,你不是一個面目模糊的「某人」。

你是「自己人」。
這個詞,帶著一種奇異的溫暖,一種足以讓一個在階級的縫隙中長大的少年,獻上一切的魔力。

那個由保利·西塞羅所統治的,小小的王國。

保利從不多言。他的存在,本身就是律法。一個眼神,一個微微上揚的嘴角,就足以決定一樁生意的成敗,或是一個人的生死。

他的世界,由一些簡單到近乎殘酷的規矩構成:別說得太多,永遠別背叛朋友,然後,離他媽的電話遠一點。

亨利,就像一個初入教門的虔誠學徒,學習著這一切。他看著那些被稱為「智者」(Wiseguy) 的前輩們,如何用一個微笑,擺平一場紛爭;如何用幾張鈔票,讓法律的巨輪暫停轉動。他看著吉米·康威,那個愛爾蘭裔的盜賊,眼神像冰冷的藍色火焰,能從空氣中嗅出金錢的味道。他看著湯米·狄維托,那個矮小、易怒、像一顆隨時會被引爆的炸藥的男孩。

他們是他的兄弟,他的家人。

一種畸形,卻又無比真實的家人。

那段歲月,被一種近乎囂張的活力所浸透。

史柯西斯的攝影機,不再是冷靜的旁觀者。它也喝醉了,它吸了古柯鹼。它跟隨著亨利的腳步,在人群中穿梭,旋轉,舞蹈。

我記得那一個長鏡頭。

那個傳奇的、從後門進入科帕卡巴納夜總會的長鏡頭。

亨利帶著凱倫,未來的妻子,繞過門口長長的隊伍。他們穿過廚房,那裡有油膩的蒸汽,廚師的叫罵,與碗盤碰撞的聲音。他們走過狹窄的走廊,侍者們恭敬地為他們讓路,熱情地與亨利打著招呼。攝影機緊緊地跟隨著他們,沒有任何剪輯,一氣呵成。那是一段流動的運鏡,將權力二字展現的淋漓盡致。

當他們終於穿過所有障礙,來到那片燈火輝煌、人聲鼎沸的大廳,當侍者神奇地變出一張專屬於他們的桌子,放在最顯眼的位置時……

那一刻,凱倫的眼中,閃爍著一種被徹底征服的光芒。

她愛上的,不僅僅是亨利這個人。她愛上的,是亨利為她打開的,那個充滿了特權與捷徑的世界。

在這個世界裡,沒有「不可以」。

所有的門,都會為你打開。

那份愛,從一開始,就帶著一絲毒品的迷幻色彩。

她知道,他手上沾染著不潔的東西。
當她第一次看見他藏在手套箱裡的手槍時,她感到的,不是恐懼,而是一種奇異的興奮。

「我知道我愛上他,有部分原因,是因為他對我有那樣的影響力。」凱倫的聲音說。

那把槍,是通往另一個世界的鑰匙。一個充滿了危險,也因此充滿了致命吸引力的世界。她選擇了轉過頭去,不去看不去問那些黑暗的角落裡,究竟發生了什麼。她選擇了享受那份由暴力所供養的,奢華而安逸的生活。

他們的婚禮,像一場黑幫的嘉年華。收到的紅包,是一疊疊厚厚的現金。整個房間裡,都是同類。他們親吻,擁抱,大笑。那是一個巨大的、排外的同溫層。在這個溫層裡,他們是國王與皇后。

生活,是一連串無盡的派對。

音樂,酒精,食物。

我總覺得,在史柯西斯的世界裡,食物,扮演著一種近乎神聖的角色。

它不僅僅是為了果腹。它是儀式,是權力的象串,是男性情誼的黏合劑。

我記得他們在監獄裡的那一幕。

那不是監獄。那是一個設備齊全的度假別墅。

他們有自己的牢房,或者說,套房。保利用刀片,慢條斯理地,將大蒜切成薄如蟬翼的透明薄片。那蒜片,在油鍋裡,必須溶解,不能燒焦。文尼負責醬汁,他堅持要放三種不同的肉。強尼在烤牛排。

外面是高牆與鐵絲網。裡面,卻是義大利家鄉的廚房。

那氤氳的、混雜著番茄、大蒜與羅勒香氣的蒸汽,彷彿能將監獄的冰冷與污穢,都隔絕在外。

他們將那個充滿了敵意與規訓的外部世界,改造成了一個他們所熟悉的,舒適的子宮。

這就是他們的生存之道。

無視規則,創造屬於自己的規則。

然而,那份看似堅不可摧的兄弟情誼,那座由金錢與暴力砌成的華麗城堡,從一開始,就埋藏著自我毀滅的基因。

湯米·狄維托。

他是一面鏡子,照出了這個群體,最深層的不安與狂暴。

那個「你覺得我好笑?覺得我是小丑?逗笑你了?」的場景。
(Funny how? Like I'm a clown? I amuse you?)

空氣,在那一瞬間,凝結了。

上一秒,還是滿室的歡聲笑語。下一秒,死亡的陰影,便籠罩在每一個人的頭頂。湯米的眼神,從戲謔,瞬間轉為一種野獸般的、不容侵犯的兇狠。

他需要用這種極端的方式,去測試忠誠,去確認自己的地位。他內心的自卑與不安全感,像一頭飢餓的野獸,需要不斷地用他人的恐懼來餵養。

當他殺死那個「被冊封」(Made Man) 的比利·貝茲時,他打破了這個地下王國,最神聖的,也是唯一的律法。

那一刻,他為自己的命運,簽下了死亡判決書。

他們將比利的屍體,塞進後車廂。

亨利,吉米,湯米。三個人,開著車,駛向一片漆黑的郊野。中途,他們停在湯米母親的家裡。

那位慈祥的、對一切毫不知情的老太太,熱情地為他們端出食物。

他們坐在溫暖的廚房裡,吃著義大利麵,談笑風生。讚美著老太太的畫。

而門外的後車廂裡,躺著一具正在慢慢變冷、變僵硬的屍體。

溫馨的日常,與極致的暴力,就這樣,被並置在同一個畫面裡。

沒有任何戲劇性的配樂。只有刀叉碰撞的聲音,和他們那若無其事的交談聲。

這種巨大的反差,所帶來的,是一種深入骨髓的寒意。

惡,並非總是以青面獠牙的姿態出現。

有時候,惡,就隱藏在家庭的溫情脈脈之下,隱藏在對一幅拙劣的風景畫的讚美之中。

漢莎航空搶案。

那是他們事業的頂峰,也是末日的開端。

六百萬美元的現金與珠寶。一筆足以讓任何人,安逸地度過餘生的財富。

然而,巨大的財富,帶來的不是安全感,而是巨大的猜忌與恐懼。

吉米·康威,那個平日裡,總是笑臉迎人、慷慨大方的「紳士吉米」。他的內心,在那一刻,被貪婪這頭怪獸,徹底佔據。

他不相信任何人。

他開始系統地,清除掉所有參與搶案的同夥。

一個,接著一個。

那些曾經與他稱兄道弟,分享過食物與祕密的臉孔,如今,都成了潛在的威脅,成了必須被抹去的證據。

影像的節奏,在此刻,變得急促而冰冷。

一具具屍體,出現在垃圾車裡,冷凍肉品的貨車裡,廢棄的轎車裡……

背景裡,流淌著艾瑞克·克萊普頓那首〈Layla〉的鋼琴尾奏。那舒緩、哀傷的旋律,像一首首簡短的安魂曲,為那些被遺忘的生命送行。

整個世界,開始崩塌。

那座用謊言與暴力維繫的伊甸園,正在迅速地,淪為一座人間地獄。

而亨利,他選擇了另一條自我毀滅的道路。

古柯鹼。

那白色的粉末,像一條毒蛇,鑽進了他的大腦。

它給了他無窮的精力,也給了他無窮的偏執與妄想。

史柯西斯用一種令人窒息的、快速剪輯的方式,呈現了亨利生命中,最後的那個星期天。

一九八零年,五月十一日。

那一天,所有的線索,都匯集在一起。

他在販毒,他在處理槍枝,他在接應同夥,他要為家人準備晚餐,他還要應付那個令他心煩意亂的情婦……

攝影機劇烈地晃動,跳躍。時間的感覺,被徹底打碎。

背景裡,是無數首風格迥異的搖滾樂,像一場永不停歇的噪音轟炸。

我們能感覺到亨利的汗水,他那因為藥物而急速跳動的心臟,他那因為恐懼而放大的瞳孔。

頭頂上,那架盤旋不去的直升機,像一隻巨大的、金屬的禿鷹,是他內心恐懼的具象化。

它在監視他。

整個世界,都在監視他。

那個曾經讓他感到如魚得水的世界,如今,變成了一個巨大的、正在收緊的牢籠。

當一切結束,當他被警察按倒在地時,他的眼神裡,竟然流露出一絲解脫。

遊戲,結束了。

保利,那個如父親般的存在,給了他幾千塊錢,然後,轉身離去。

那背影,冷漠而決絕。

「現在,你得自己想辦法了。」

他被逐出了那個他曾經獻上一切的,唯一的家。

吉米,那個曾經的兄弟,眼神裡,只剩下冰冷的殺意。

他要殺了他。

亨利·希爾,走到了路的盡頭。

他面前,只剩下兩條路。

死亡,或者,背叛。

他選擇了後者。

他成了一個「告密者」(schnook),一隻人見人厭的老鼠。

他站上了法庭的證人席,指認那些他曾經稱之為「家人」的臉孔。

他親手,將那個他曾經無比迷戀的世界,徹底摧毀。

湯米的結局,來得突然而安靜。

他以為,他要去參加那個他夢寐以求的,「冊封」儀式。他將成為一個真正的「自己人」。

他穿上最好的西裝,帶著期待的微笑,走進那間空無一人的房間。

然後,一顆子彈,從腦後射入。

沒有對白,沒有掙扎。

畫面,瞬間定格。

一個生命的崛起與殞落,就這樣,被濃縮在一個沉默的槍響之中。

而亨利,他活了下來。

他得到了一個新的身份,一個位於郊區的,普通得令人窒息的新生活。

他成了他年輕時,最鄙視的那種人—一個「無名小卒」。

在影片的結尾,他走出那棟千篇一律的房子,對著鏡頭說話。

「我成了一個再普通不過的凡人。我得排隊過完下半輩子。像個笨蛋一樣。」

(I'm an average nobody. I get to live the rest of my life like a schnook.)

他撿起門口的報紙,眼神空洞。

那一刻,Lia彷彿看見,他內心深處,那個仰望著街對面黑幫俱樂部的少年,已經徹底死去了。

他活在一個沒有激情,沒有危險,沒有特權的世界裡。

他活在一個安全的、乏味的、陽光普照的地獄裡。

然後,他轉過身,看著我們。

湯米的幻影,突然出現,舉起槍,朝著銀幕,朝著我們,連開數槍。

那槍聲,像一句詰問。

它在問我們,究竟在迷戀什麼?

是那份紙醉金迷的生活嗎?是那種超越法律的自由嗎?

抑或是,我們也在自己的內心深處,豢養著一個像亨利一樣的,渴望被看見,渴望成為「自己人」的,孤獨的靈魂?

這部電影,不是在頌揚暴力,也不是在譴責罪惡。

它只是用一種近乎殘忍的誠實,剝開了人性最深處的,那份對於歸屬感與存在感的,永恆的飢渴。

它讓我們看見,一顆星辰,是如何在最璀璨的時刻,燃盡自己,而後,墜落。

墜入一片無盡的、庸常的黑暗之中。

那黑暗,或許,

就叫做人生。